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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刀

“万象澄澈”的《师刀》小说内容丰富。精彩章节节选:之所以赫连镛他能受此殊荣,纯粹是因为他嘴臭,在刑部大狱中,将大离朝的皇室宗谱尽数詈辱了个遍。凌迟要求刽子手的技艺极其高明,刀数少于五百的,须得在最后一刀的时候取犯人性命,过早的了结犯人性命竟算是一种渎职。刀数过千的,则要分多日行刑,若是犯人在头三天里就经受不住死了,连带刽子手也是要遭罪的。何三水今日...

精彩章节试读


看着儿子离去的背影,何三水将手中最后一口烧刀子饮尽。

再次陷入沉默。

凌迟,历朝历代都是极刑,最少是切八刀,先切头面,然后是手足,再是胸腹,最后枭首。

比八刀更多的是二十四刀、三十六刀、七十二刀、一百二十刀,乃至五百一千刀。

而凌迟之极数是三千六百刀,所谓天饶一刀,地饶一刀,皇帝饶一刀,以示仁慈,所以凌迟最多便是三千五百九十七刀。

离朝建国百年,能享受如此“殊荣”的只有两位,一位是前朝喜帝的贴身太监鞠玉盛,另一位便是这位声名赫赫的赫连镛了,赫连镛不是叛军之首,为首的还有一位孟钊,判了凌迟五百刀。

之所以赫连镛他能受此殊荣,纯粹是因为他嘴臭,在刑部大狱中,将大离朝的皇室宗谱尽数詈辱了个遍。

凌迟要求刽子手的技艺极其高明,刀数少于五百的,须得在最后一刀的时候取犯人性命,过早的了结犯人性命竟算是一种渎职。

刀数过千的,则要分多日行刑,若是犯人在头三天里就经受不住死了,连带刽子手也是要遭罪的。

何三水今日即将打破行里“不过百”的规矩,又是最为残忍的凌迟之刑,可想而知,今日,对于受刑的人和行刑人来说都是一场不小的劫难与煎熬。

何肆出了冷清的墩叙巷,去了专门卖糕点京城老字号——封丘巷德誉斋饽饽铺。

老底子的味道,生意极好,每日清晨天刚亮就有许多闺中小姐指派贴身仆从排队光顾。

因为凌迟的时候,刽子手把会最后一刀扎向犯人的心脏,这一刀行话叫做“点心”。

开始只是这行当内的忌讳,后来发展到老百姓都忌讳“点心”这两个字,将去糕点铺买点心说成是买饽饽,就连糕点铺门上“点心”二字的幌子招牌也都换成了饽饽铺。

何四点了驴打、蛤蟆吐蜜、姜丝排叉,拢共二十四文,还有不少余钱。

何四说要打包热乎的,现做,待会儿来取。

档口的师傅也不嫌他麻烦,天不亮就做好的点心已经卖得差不多了,剩下一点是容易回潮,客人挑剔一些也是正常,只说要等一会儿。

德誉斋饽饽铺落在二楼,一楼则是一间不小的茶肆,名为“有福”,何四付了钱,转身就下楼去。

京城的老人们普遍起得早,这会儿茶肆里已经是第二批年轻客人的热闹光景了,何四不爱吃面,就给自己点了一屉包子、一碗炒肝。

茶棚下没有空桌,何四环顾一周,发现一个四仙桌上坐着一个胡须虬结,衣衫破旧的中年人,何四走上前去,这人他并不认识,却是说了声叨扰,拼桌,就入座了。

至于为何要找陌生人,自然是不想因为父亲刽子手的身份讨人嫌,都一个市坊的邻居,低头不见抬头见,何四从小到大没少受白眼,能避就避。

与何四对坐的是一个中年男子,不修边幅,穿了一件有些污迹的单薄深衣,上面的补丁层层叠叠,十分寒碜,中年人小口啜饮着滚烫的免费茶水,也不抬头看一眼何肆。

男子面前摆着一个空碗,应该是已经吃过了。

茶肆伙计端出一碗面茶,也不招呼人,放在桌上就走,这比乞丐干净不了多少的男子固然遭人眼嫌,但那刽子手的儿子更是叫人厌恶。

何四对着伙计叫道:“我没点面茶。”

伙计也不回头,说道:“不是你点的。”

中年男子抬起头来,看了一眼何四,也不说话,扯过面茶就吃起来。

何四心想,这人许是一碗早点没有吃饱,所以又点了一碗,也没在意。

面茶不是茶,是将小米面煮成糊状,盛到碗中,然后在它的表面淋上芝麻酱的糊糊,吃法很讲究,不用筷、不用勺,全凭一张嘴,一手端碗,沿着碗边转圈喝。

何四看了眼这个男人,双手乌黑皲裂,吃面茶的动作很是生疏,肯定不是京城人。

该不会是前阵子跟随反军步子而来的流民吧?

都说“匪过如梳,兵过如篦”,孟钊和赫连镛带领的这一支反军却罕有地自律,一路少有烧杀抢掠,全靠打劫各地官府粮仓,反军走后,仓门大开,粮食也不曾搜刮殆尽,饥民如鼠。

烽火连天的日子里,百姓不愿做道边饿殍,有的跟在反军身后,甚至一路走到京畿。

谁能想到,就这么一支大有“时来天地皆同力”之势的军队,竟然在京门卫处,被一人一剑杀得溃不成军。

当然其中也有各地纷纷起兵勤王,反军后援在津门受阻半年,不得已退兵的原因。

大离,这个本该风雨飘摇的王朝,却又在顷刻间,风禾尽起。

事后那仙人事了拂衣去,却留下了名动天下的传说。

世人才确定这世上真有仙人,就连现在京城的道观佛刹都因为这仙迹显得鸡犬升天、缥缈华贵不少。

不过仙迹太过渺远,遥不可及,何四虽然也心驰神往过,但终究是个吃饭屙屎人。

男人一碗面茶下肚,碗沿还挂着小半,着实有些浪费。

不过看样子,男人这回好像吃饱了,摸了摸肚皮,又小口小口喝起茶来。

这时候茶肆伙计才端上包子,同样是往桌上一摆,对这个小刽子手没有半句客气话语。

包子一屉四个,个个都有拳头大。

何四被男人方才的吃相勾动馋虫,虽是吃过早饭,却也胃口大开,趁热拿起一个包子,咬了一口,烫嘴,但是真香。

对面的男人就这么抬着头,盯着何四大口大口吃着包子,忽然开口问道:“好吃吗?”

何四点点头,说道:“当然,肉包子就炒肝,天下第一绝!”

只是这会儿炒肝还没上来,何四也不催,反正还有三个包子呢。

男人闻言,竟是直接将手伸向笼屉,也拿了一个包子吃了起来。

何四见状眉头一皱,但也没有说话,一个包子而已。

谁料等他吃完一个包子,却发现男人已经伸手拿第二个了。

何四赶忙拿走笼屉里最后一个包子,也不舍得吃,等着伙计上炒肝。

男人眉头一挑,直勾勾盯着何四,那表情,似乎是不满他小气的举动。

何四翻了个白眼,没理会他。

男人吃着包子,含糊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何四。”

男人伸手蘸了点茶水,在桌面上写出“何肆”两个字。

何四不禁对男人另眼相看,没想到这乞丐一样的男人,居然还识字。

何四在私塾读过三年书,因为父亲刽子手的身份,并不招夫子和同学的待见,慢慢也就养成了在人前寡言少语的性子,似乎这样的出身,为人不孤僻反倒是件怪事,因为大离王朝“子娼优皂隶不得科举”的规矩,何四对读书一事并不上心,反倒对神鬼志怪尤为心驰神往。

何四摇摇头,说道:“是一二三四的四。”

男人反问道:“那不就是这个肆吗?”

何四一时语塞,辩解道:“写法不一样,不是大写。”

男人摇摇头,一本正经道:“这不好,还不如以后就取这个肆,唔,大写的四,也是放肆的肆。”

何四只觉得莫名其妙,问道:“这是为何?”

男人认真道:“因为你告诉我你的名的时候,我以为是这个字。”

何四乐了,说道:“这位爷,您这有些不讲道理了吧?因为你以为,我就要改名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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